強夯法即強力夯實法,又稱動力固結法。是利用大型履帶式強夯機將8-30噸的重錘從6-30米高度自由落下,對土進行強力夯實,迅速提高地基的承載力及壓縮模量,形成比較均勻的、密實的地基,在地基一定深度內改變了地基土的孔隙分布。
強夯法施工已廣泛運用到高速公路鐵路,機場、核電站、大工業區、港口填海等基礎加固工程。優點工期短、效果好、造價低。
適用范圍
編輯
1、經過多年的實踐及強夯設備的更新,強夯法施工已廣泛運用到高速公路鐵路,機場、核電站、大工業區、港口填海等基礎加固工程,并對相對較復雜的地質如高填方基礎,高含水量基礎,港口填海基礎,海水吹填基礎等都有成功的施工案例。
強夯法適用于處理碎石土、砂土、低飽和度的粉土與粘性土、濕陷性黃土、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基。
2、 強夯施工前,應在施工現場有代表性的場地上選取一個或幾個試驗區,進行試夯或試驗性施工。試驗區數量應根據建筑場地復雜程度、建設規模及建筑類型確定。
2、 強夯的單位夯擊能量,應根據地基土類別、結構類型荷載大小和要求處理的深度等綜合考慮,并通過現場試夯確定。在一般情況下,對于粗顆粒土可取1000~3000KN·m/m2;細顆粒土可取1500~4000KN·m/m2。
3、 夯點的夯擊次數,應按現場試夯得到的夯擊次數和夯沉量關系曲線確定,且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:
A.最后兩擊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0mm,當單擊夯擊能量較大時不 大于100mm。
B. 夯坑周圍地面不應發生過大的隆起。
C. 不因夯坑過深而發生起錘困難。
4、 夯擊遍數應根據地基土的性質確定,一般情況下,可采用2~3遍,最后再以低能量夯擊一遍。對于滲透性弱的細粒土,必要時夯擊遍數可適當增加。
5、 兩遍夯擊之間應有一定的時間間隔。間隔時間取決于土中超靜孔隙水壓力的消散時間。當缺少實測資料時,可根據地基土的滲透性確定,對于滲透性較差的黏性土地基的間隔時間,應不少于3~4周;對于滲透性好的地基土可連續夯擊。
6、 夯擊點位置可根據
建筑結構類型,采用等邊三角形、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。第一遍夯擊點間距可取5~9m,以后各遍夯擊點間距可與第一遍相同,也可適當減小。對于處理深度較大或單擊夯擊能較大的工程,第一遍夯擊點間距宜適當增大。
7、 強夯處理范圍應大于建筑物基礎范圍。每邊超出基礎外緣的寬度宜為設計處理深度的1/2至2/3。并不宜小于3m。
8、 根據初步確定的強夯參數,提出強夯試驗方案,進行現場試夯。應根據不同土質條件待試夯結束一置數周后,對試夯場地進行測試,并與夯前測試數據進行對比,檢驗強夯效果,確定工程采用的各項強夯參數。
http://www.maiyuncang.com